近期,我省连续出现外省来(返)陕大客车在高速公路、高速路口、服务区放下疫情管控地区来(返)陕人员后驶离(简称“甩客”)的行为,以及通过各类客车、私家车、货拉拉等车辆违规转运乘客的行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风险隐患。为此,多地发布通告,严厉打击违规甩客转运行为。
在永寿服务区违规甩客40人
其中已报告新冠肺炎感染者19例
10月7日,咸阳召开疫情防控发布会通报:10月4日,一辆外省牌号的双层大巴途经咸阳市福银高速永寿服务区时违规甩客40人。目前,被该大巴违规甩客的40人中已报告新冠肺炎感染者19例。
10月2日18时,一辆车牌号豫K90878的双层大巴车载有48名新疆旅居史人员,从甘肃瓜州出发前往河南禹州,途中2人在甘肃庆阳下车。该车于10月4日23时40分抵达福银高速永寿服务区。剩余46人中,山西籍6人在服务区下车后,由一辆面包车接走,目前在山西省运城市河津服务区就地管控;剩余40人遭遇甩客滞留在永寿服务区西区,被永寿县点对点闭环转运集中隔离。截至10月6日24时,已有19人被确诊,均已送往咸阳市传染病院进行隔离治疗。
接报后,永寿县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机制,成立应急处置工作专班,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行动,严格落实核酸筛查、流调溯源、医疗救助、风险人员排查等防控措施,全力应对处置工作。
在西安汉城服务区违规甩客
司机被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10月4日凌晨1时50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新AA5232的大客车从乌鲁木齐到达西安汉城服务区,司机蒙某在明知车上乘客有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情况下,违规甩客后离开西安。5日,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民警赴外地将蒙某带回西安。蒙某的行为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10月4日,泾阳县公安局发布通告,10月4日11时40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冀T85357的大客车载有从新疆乌鲁木齐出发的乘客到达G3021高速公路泾阳服务区并违规甩客,要求涉及人员立即向所属区县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备。
在宝鸡北服务区西区违规甩客36人
两名司机被立案侦查
10月3日新AB3545大客车将新疆乌鲁木齐上车的乘客在甘肃瓜州县转运给豫GK2728大客车,豫GK2728大客车向河南省新乡市返程,10月5日6时40分许,行驶至宝汉高速宝鸡北服务区西区时违规将36名乘客甩在服务区,接到群众举报后,陈仓区疫情指挥部迅速将乘客接走集中隔离。
豫GK2728大客车司机李某、韩某某的行为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立案侦查。
在商南县金丝峡服务区违规甩客
4人已送交原籍管控
10月5日9时50分,从新疆开往河南的豫N86777大巴车在商南县金丝峡服务区停车,将车上4名从新疆返回南阳的旅客放在服务区后离开,致4人滞留8小时。目前,4人已送交原籍管控,公安机关对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示:严禁各类客车、私家车、出租车等车辆,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私自从服务区等场所接送人员,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