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渐起,天气转凉,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供暖期热费收缴工作已启动。为更好帮助热用户交费,避免疫情期间人员聚集,郑州热力集团开通了多种线上缴费渠道,用户可足不出户交纳采暖费。
根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6号)第十五条规定:本市供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零时至次年3月15日零时。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期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老人或行动不便的热用户可通过小区张贴的通知公告或拨打郑州热力服务电话68890222联系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用户在家可通过现金、刷卡等方式交纳热费。
采暖价格
2022—2023供暖期集中供热采暖费收费标准按照郑价工[2008]24号和郑价商函[2012]9号文件规定执行。
居民用热按面积计费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的套内建筑面积计费,收费标准按0.19元/㎡·日计费。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其它用热均按建筑面积计费,收费标准为0.28元/㎡·日。
按计量收费的实行两部制:
计量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
其中,居民用热基本热价6.84元/㎡·采暖季,计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的套内建筑面积计收,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计量热价0.217元/kWh,按用户用热量计收。公共建筑用热基本热价10.08元/㎡·采暖季,按建筑面积计收。计量热价0.320元/kWh,按用热量计收。
交费时间
根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6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热用户应当在当年11月10日前预交热费,交纳天数为一个完整的供暖期。
逾期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应当进行催交;经催交仍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热用户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暂停供热。
串联供热系统的热用户要求停止用热但未按照规定办理停止用热手续的,视为事实用热,应当交纳热费。
交费方式
集中供热用户可通过支付宝、微信、郑好办APP、云闪付APP交费。此外,热费代收机构也开启收费模式,用户可持城市集中供热用户交费卡到交通银行、中信银行、郑州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中原银行、光大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9家银行代收机构交费。
温馨提醒:用户通过代收银行(机构)交费时需输入《城市集中供热用户交费卡》上的用户卡号。交费前请仔细核对基础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交费操作。
交费卡丢失的用户,可在郑州热力集团微信公众号上查询或直接拨打郑州热力集团服务电话68890222查询卡号。查询时请认真核对交费信息,包括户主姓名、交费地址、交费面积及金额等。
持有交费卡的用户,除了可到集中供热采暖费代收银行(机构)设在市区的各营业网点交纳热费,也可到热力集团客服中心及所属各供热分公司客服大厅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