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市森防办获悉,9月15日起,龙岩市全面进入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期为每年9月15日至次年的4月30日。
按有关条例规定,市、县两级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告提前或者推迟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期。县级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设立标志,并向社会公布。
在森林防火期内,各级各地要组织林区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防火宣传,加强巡山护林,查禁野外违章用火,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我市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79.3%,是我省三大林区之一。9月以来,我市天气最高达37度,最低气温到23度,昼夜温差大,最小相对湿度40%,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且部分县(市、区)周末假期有祭扫活动,农事用火和野外入林旅游人数多,野外用火隐患较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据悉,为有序、高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我市印发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预案明确,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四个等级。
预案提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火灾多发频发的地区,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及时约谈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必要时,市森防指及其成员单位按任务分工直接组织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