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印发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促进我国儿童生长发育监测与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这是我国首次明确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
《通知》要求,初筛在1岁内就要开始,分别在3、6、8、12月龄进行;1至3岁幼儿在14、24、30、36月龄进行,学龄前儿童分别于4、5、6岁进行。目前孤独症尚缺乏有效治疗药物,主要治疗途径为康复训练。《通知》提出了实施干预康复训练的几项基本原则:
早期干预。确诊患儿应立即干预,针对初筛、复筛阶段符合转诊条件的儿童均应及时进行健康宣教、指导和干预。
个体化干预。孤独症儿童发育水平各不相同,应测评患儿社交、语言、认知、适应能力等发育水平,依据评估结果制定个体化教育干预计划。
科学循证。应选择有明确循证医学证据的科学有效干预方法。
长程高强度。孤独症需要长期干预,干预时长一般需要持续数年甚至更长。同时,必须保证每天有足够有效干预时间,每周干预时间应在20小时以上。
基层为主。积极推进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家庭积极参与的干预康复模式,帮助孤独症儿童实现就近就便干预。
家庭参与。鼓励家庭和家长积极参与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