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广州市2022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下称《计划》)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网站上公布。根据《计划》,今年广州全市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 2505 公顷,其中,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751 公顷,占计划总量的 30%。
2022年广州供地计划各区分布表
供地计划黄埔区最多 占全市两成
《计划》提出,将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为广州加快建设国际大都市,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用地保障。
2022年全市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2505公顷。其中:
住宅用地。供应计划751公顷,占计划总量的 30%。其中,商品住宅用地 437 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58%,占计划总量的17%;非商品住宅用地314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42%,占计划总量的13%。
商服用地。供应计划为389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6%。
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为656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6%。
其他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计划为709公顷,占计划总量的 28%。
空间布局方面,11个区计划供应用地量和占全市比例分别为:黄埔区 501 公顷,占 20%;花都区407公顷,占16.3%;南沙区407公顷,占16.3%;白云区399公顷,占 15.9%;增城区370 公顷,占14.8%;从化区166公顷,占6.6%;番禺区139公顷,占5.5%;天河区64公顷,占2.6%;荔湾区38公顷,占1.5%;海珠区12公顷,占0.5%;越秀区约2公顷,占0.06%。
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今年的供地计划主要有四大特点:
首先,深化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全力保障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用地。聚焦重点,以推动“双区”建设、支持两个合作区建设为战略引领,土地供应向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用地倾斜,做强城市竞争力和承载力。积极支撑“一区三城”科技创新轴及沿江、东南部、西部三大产业带等重点区域和重大产业平台建设,着重安排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南沙明珠湾起步区、白鹅潭商务区、白云新城等区域商服用地供应。大力支持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供应,着重安排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空港经济区起步区等区域工业用地供应。满足广州市国家级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执信中学天河校区、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等一批项目的用地需求,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及民生社会事业项目的用地供应。加大轨道交通沿线土地收储出让力度,为筹集轨道交通建设及可持续经营责任资金提供保障。
其次,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牢牢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城市主体责任各项措施,稳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重点加大产业用地集中区域以及轨道交通沿线的住宅用地供应,推动供需均衡和职住平衡,确保住宅用地平稳供应和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加大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力度,继续通过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公开出让全自持用地以及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存量土地、产业配套用地等方式,多渠道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鼓励支持满足中小企业用地需求
其三,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土地供应提质增效带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落实城市更新严禁大拆大建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城市更新土地供应,统筹房地产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提高城市更新整体效能。持续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用地保障,积极支持各类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增城 4A 级屠宰场、花都区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等现代农业项目用地,结合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建设需求,推进实施点状建设用地供应,积极推进留用地兑现落地和高效开发利用,支持推动留用地与乡村振兴项目有机结合。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优先供应批而未供用地,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环节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保护,严格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积极落实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建设要求,实现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其四,完善工矿仓储用地供应,鼓励支持满足中小企业用地需求。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1〕226 号)等政策文件精神,优化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供应结构均衡发展。在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的同时,针对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需求,积极组织小面积工业用地供应。推行标准地供应,结合全市各区产业区块划定情况,推动建立“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具体宗地的供地方案中纳入控制指标。规范工业用地出让条件设置,原则上不设定工业用地竞买资格条件,在不影响公平、公正竞争,不排除多个市场竞争主体的情况下,可以设定产业类型、注册地址等竞买资格要求。创新工业用地竞价方式,对市场充分竞争类可采取“限地价、竞效益指标”等方式出让。持续盘活工业园区“边角料”地块,鼓励对工业园区边角地、夹心地等分散低效的用地整合利用,与供应小面积工业用地有机结合,有效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