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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点就‘入坑’了。”日前,北京市朝阳区消费者李女士告诉记者,1月2日,她收到一条积分即将到期的短信,告诉她需尽快打开链接兑换商品,否则积分就会在1月3日清零。她以为是移动手机号的积分,想着以前也兑换过话费,就打开链接看看。但在选完商品、填好地址之后,准备付差价之前,李女士觉得有必要跟10086客服核实一下商品的原价,一核实才知道该活动并非官方活动。(1月10日《工人日报》)

表面上看是用积分兑换福利,实则是坑骗消费者的陷阱。一些经营者冒充品牌客服、模仿三大运营商服务号码向消费者发送短信,用手机话费积分限期兑换、过期清零的“忽悠术”来给消费者制造积分兑换的紧迫感,诱导消费者进入所谓的积分商城,并用大比例的“打折优惠”来进一步激发消费者的积分“兑换欲”。然而,消费者在这样的山寨积分兑换活动中得到的很可能是虚假打折商品、质次价高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库存积压商品,不仅得不到实惠,还可能会被经营者“薅羊毛”“割韭菜”,既失分,又失财。

还有一点令人担忧——有的经营者通过山寨积分兑换模式骗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继而通过出售、泄露、广告营销、不法使用等方式进一步侵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安宁权等权益。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信息还可能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的目标。

诱导消费者进行积分兑换的运营商“李鬼”,踩踏了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涉嫌虚假夸大宣传、价格欺诈、销售假劣商品、仿冒混淆销售。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等违法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妨碍了公平竞争,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抹黑了被仿冒、被模仿的电信运营商的名誉、形象,侵犯了相关运营商的合法权益。

对于此类积分兑换“李鬼”,一定要严防严治。电信服务经营者要通过“大数据+人工”的方式加强对积分兑换类短信、号段的监测核实,一旦发现冒充移动、联通等运营商发送积分兑换短信或涉诈异常信息的行为,及时采取屏蔽、拦截、断链等措施,实时动态封堵,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启动全链条深层治理。

主流运营商应联合网络平台对各类积分兑换商城进行排查,对官方兑换商城进行标记,对仿冒的兑换商城进行揭露,向消费者发布警示信息。市场监管等部门还有必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仿冒兑换商城的治理,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仿冒、售假等违法行为,该处罚处罚,该责改责改,该曝光曝光,该拉“黑”拉“黑”,让违法经营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充分释放法律的惩戒、震慑、警示、教育、拒止功能。

此外,消费者也应在收到积分兑换类短信时擦亮眼睛,多长个心眼,多一分理性和谨慎,少一分轻信盲从,通过官方渠道积极对比、核实有关信息,规避侵权陷阱。

只有各方责任主体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从严防治,让积分兑换“李鬼”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积分兑换“李鬼”才会寸步难行,才会失去其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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