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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刘暖曦应当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以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新京报记者 彭镜陶 

1月10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江歌母亲江秋莲处获悉,昨天她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询问是否收到刘暖曦(原名刘鑫)的赔偿款,法院查询后表示暂未收到。江秋莲告诉记者,她今天已经去城阳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审核期为七天。

▲江歌母亲江秋莲。新京报记者 彭镜陶 摄

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刘暖曦应当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以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新京报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青岛中院认为,刘暖曦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暖曦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刘暖曦对赔偿款发起募捐,江秋莲表示不满,此事引发热议。现在,刘暖曦的个人微博呈现禁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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