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费县女子刘云(化名)指其前夫“对其注射激素导致怪病”,报案5年多后,其前夫涉故意伤害案即将开庭。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月9日,刘云告诉澎湃新闻,1月6日,其接到费县法院工作人员通知,其前夫高某涉故意伤害案将于1月11日9时在费县法院开庭审理。

刘云称,她放弃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希望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6年11月,刘云感冒后,身为医生、当时还是她丈夫的高某为她打了多天吊瓶,此后她开始出现视物模糊、腿部抽筋等症状,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容貌发生变化,整个人胖了一大圈,“皮肤仿佛要撕裂一样”。经辗转多家医院多名医生检查,都曾问过其是否使用过激素类药物,刘云因不知实情都予以否认,“但医生问诊时,高某就在我身边,他也从未向医生提及他给我用过激素”。

2016年11月29日到11月30日,刘云先后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的内分泌科、消化内科、心脏内科、肝病科等7个门诊挂号就诊,最终被确诊为多囊卵巢综合征、糖尿病、代谢综合征。后来,刘云的身体逐渐恢复了,就连血糖在不吃降糖药的情况下也处于正常指标,这让她越发感到奇怪。直到2017年9月,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高某要跟她离婚,她母亲在收拾我东西的时候在家里发现了地塞米松的药瓶,这让刘云开始怀疑,自己此前遭遇的病变与家中出现的激素类药物地塞米松有关。随后,她就高某“偷取医院药品”以及“为她注射激素针剂”这一情况反映给费县卫计局。与此同时,2017年9月,刘云向费县公安局报案。

离婚前,刘云在家中发现大量药瓶,其中包括7支地塞米松。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图

2018年4月9日,费县卫计局向刘畅出具的一份答复意见书显示,高某自2016年3月至2017年10月31日,共花费500余元,以患者身份从医院先后购买了马来酸氯苯那敏片、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一次性空针管5ml、一次性空针管20ml、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多潘立酮片、阿莫西林胶囊、10%葡萄糖注射液等数十种药物,费县卫计局并特别用横线划出高某曾分8次购买了81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同年4月16日,费县卫健局政法监督科科长赵恒国向澎湃新闻表示,刘云的前夫高某曾在约半年内以“自己给自己开处方”的方式,从乡卫生院买走91支地塞米松,其中大部分去向不明。

关于注射地塞米松一事,高某也曾承认过。2019年,高某通过微博发文称,他曾对刘云使用了11支地塞米松,以治疗腰间盘突出,刘云对此知情。高某称,他共分8次购买了91支地塞米松,并于2016年10月和2017年1月分别为刘云用了5支和6支,其余的分多次给了他二姐,用于给孩子外用擦洗治疗过敏性皮肤病。剩余7支家中备用。

2019年,刘云的身体再次出现异常,她经常感到腿疼,到9月初时已因无法行走而坐上轮椅。2019年9月4日被确诊为双侧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刘云被评定为肢体三级残疾。

2022年3月18日,费县公安局出具立案告知书:“刘云被伤害一案,该局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

与此同时,费县公安局提供的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刘云于2016年11月份到医院检查发现的“血糖升高”与使用激素类药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刘云的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

2023年1月9日,刘云还告诉澎湃新闻,1月6日,费县县委政法委、当地公安机关、卫健局等部门和她进行了交谈。此次交谈,当地县委政法委、卫健局表示在案件审判后会对高某所在医院进行倒查复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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