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泉州市卫健委中医科获悉,为提升泉州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改善基层中医诊疗环境,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按照《泉州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22年基层示范中医馆建设单位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2年8月市卫健委遴选了12个基层中医馆作为示范中医馆建设单位。
据了解,示范中医馆需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诊疗区(中医馆)建设指南》进一步开展提升建设,全面达到指南要求,完善中医药科室设置,规范中医药服务,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建设完成后,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项目单位(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市卫健委制定的评审验收评分细则开展自评工作,并将自评表和自评报告报市卫健委中医科。根据各项目建设和自评情况,市卫健委将根据评审验收评分细则,将适时组织评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