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长发【2022】12号,简称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已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简称长沙“人才政策22条”)及相关政策细则同步停止实施。为了让符合长沙“人才政策22条”申报条件的青年人才都能及时申报和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确保新老政策有序衔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长沙“人才政策22条”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的申报日期延长到2022年6月30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青年人才可抓紧申报购房补贴:2017年6月21日(含)后新落户并在长工作,年龄35岁以下的博士、硕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2022年5月1日前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发证时间为准),可按博士6万元、硕士3万元的标准申请发放购房补贴;2020年9月10日(含)后新落户并在长工作一年以上的境外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以及境外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虽未在长落户、夫妻双方均在长工作一年以上,2022年5月1日前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发证时间为准),可按博士6万元、硕士3万元的标准申请发放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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