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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4月27日讯(通讯员 戎芬 记者 梅建明)都说“吃一堑,长一智。”说的是要吸取教训,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但有些人偏偏不长记性,非要在一条道上走到黑,结果就让他后悔莫及。
图为刘某被查出二次酒驾
近日,南京江宁交警淳化中队在辖区青龙大道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在对一辆普通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刘某有酒驾嫌疑。执勤民警当即对该车辆驾驶人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然而,就在民警对驾驶人刘某作进一步的信息核查时,发现刘某于2021年3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被警方吊销驾驶证。但刘某并未吸取醉驾教训,觉得在郊区酒驾,应该不会被发现,抱有侥幸心理的他,就此驾驶摩托车上路了。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抓个正着。
民警依法对刘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此外,刘某还将面临罚款及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醒:驾驶员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酒后禁驾,文明出行。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