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12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冠病毒疫苗的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也就是大家口中说的“第四针”接种,使用的疫苗要怎么选?今天,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了一幅“思维导图”供市民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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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加强免疫在完成基础免疫6个月后接种(对于使用灭活疫苗或腺病毒载体疫苗实施基础免疫的年满60岁人群,第1次加强免疫可在完成基础免疫3个月后接种)。
第2次加强免疫在完成第1次加强免疫6个月后接种。
值得提醒的是,现阶段只针对≥18岁人群开展加强免疫(包括第一、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也就是俗称的“第三针”“第四针”)。
接种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有特殊的禁忌吗?
市疾控中心明确:没有!接种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的禁忌与前续剂次是一样的,主要是:
一、过敏:对疫苗成分过敏(一般体现在之前接种同种疫苗时发生过敏),或既往接种任何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
二、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暂缓接种)。
三、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
四、因严重慢性疾病生病已进入终末阶段。
五、妊娠期。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伍仞 通讯员:穗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