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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2月9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2月6日凌晨,南京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通湖路武夷水岸小区门口处,发生了一起SUV撞到路边停放的两辆车的事故。

接到报警后,东山交警中队迅速派警前往事故现场。民警赶至现场后,找到肇事司机马某时,他正躺驾驶室里睡觉。民警一靠近,便闻到马某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味。在民警的呼唤下,马某终于悠悠转醒。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71mg/100ml,超过醉酒标准。

民警经询问得知,马某是某公司的专职驾驶员。前一天马某值了晚班,没想到,次日和他交接班的同事家里临时有事,便让他帮忙代班。马某不好拒绝,结果这一坚持,就连续上了24小时的班。下班后,公司正好安排了员工聚餐,尽管马某已经感觉十分疲惫,但为了和同事“合群”,马某下班后开着自己的车前往了聚餐地点。

刚开始时,马某并不准备喝酒,但经不住同事再三劝酒,并且自己又抱有侥幸心理,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查到酒驾,于是和同事喝了起来,红酒、白酒、啤酒混着一起下肚。马某在散席时还感觉不到醉意,还好心送顺路的同事回家。不曾想,刚送完同事后,车开到半路,酒劲上了头,再加上十分疲惫整,整个人都昏沉沉的,一不小心就撞到了路边一辆小轿车,巨大的冲击力将这辆车顶着撞上前面另一辆车。最终,交警判定马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驾照也将被吊销,工作也可能保不住了。

交警小提示:饮酒后,驾驶人的触视能力降低,应变能力变慢、判断能力降低,从而难以看清道路情况,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车速,极容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为了生命安全,请勿酒驾!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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