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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2月9日讯(通讯员 王运喜 李志来 记者 刘浏)随着移动支付方式的普及,在极大方便了人们日常生活的同时,也给不法之徒提供了可乘之机。近日,一男子利用朋友之间的信任和接触的便利,在朋友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取手机解锁密码和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密码,多次恶意盗刷蚂蚁花呗、微信绑定的信用卡等手机“钱包”套现,违法所得31万余元。2023年1月13日,经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朱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据被害人李女士陈述,2022年3月,她手机接到支付宝“蚂蚁花呗”客服电话,说有花呗欠款逾期未还。挂掉电话后,李女士当时就呆住了,晃过神后立即看了下支付宝的账单,才知道自己的花呗被盗刷了10笔钱,累计4万余元。梳理被盗刷的时间、金额和商家后,李女士联系花呗客服说明情况,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至此案发。

根据李女士报案情况,通过摸排侦查人员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朱某。据查,2021年10月,由于生意往来,朱某和李女士成为了无话不说的“闺蜜”,日常生活来往密切。交往中,有一次李女士发现她的手机支付宝花呗账单上有莫名其妙的扣款,就让朱某帮她查一下是什么原因。就是在这次查询的时候,李女士将她的手机解锁密码和支付宝支付密码一股脑告诉了朱某。

令李女士做梦都没想到的是,手头拮据的朱某就是利用这组密码,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间,偷偷使用被害人手机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扫描超市收款码10次,共盗刷花呗47700元,套现后转至自己的账户。侦查还发现,朱某还以偷看被害人小陈手机解锁密码的方式,试出被害人小陈支付宝、微信绑定的信用卡支付密码,后通过扫码支付等方式盗刷28笔,共计276504元。

2022年12月,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朱某归案后,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23年1月,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并作出上述判决。朱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判决。

通过该案的办理,检察官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应时刻保持风险意识,谨慎开通免密功能,使用手机相关支付软件后,及时关闭和退出,同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解锁、扫码支付等密码,防止个人经济财产遭受损失。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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