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江西省“十四五”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计划改造棚户区38.95万套,计划全省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9.82万套;到2025年,力争完成2005年以前建成的6243个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惠及160.87万户城镇居民。

“十四五”期间公租房实物分配率不低于90%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基本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对象从以户籍家庭为主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方式更加成熟。

大力缓解人口净流入城市和省政府确定城市的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十四五”期间,努力实现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比例显著提高,计划全省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9.82万套。

规范发展公租房,采取实物房源和发放货币补贴并举,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对其他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给予保障(一般不超过3年),并持续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品质。“十四五”期间,全省公租房实物分配率不低于90%;实现货币补贴发放年均8万户左右。

老旧小区改造将惠及160.87万户城镇居民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基本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齐全、居住环境整洁、管理有序的居住社区”的目标。到2025年,力争完成2005年以前建成的6243个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建筑总面积15617万平方米,惠及160.87万户城镇居民,每年改造约32万户,改造估算投资100亿/年。

同时,“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改造棚户区38.95万套,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提升城市品质。

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房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模式、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方面政策探索和项目建设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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