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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生前却并未订立遗嘱,留下的一百多平方米自建房由谁来继承?近日,发生在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的这起继承纠纷案开庭,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庭审地点就安排在村里进行。“我们选择在村里开庭不仅是为了方便当事人,更是为了充分借力村干部熟悉村里情况来协助调解,同时,在熟悉的村子里开庭也有助于为调解工作的开展营造较为缓和的氛围,提高成功的可能性。”本案经办法官说道。最终,经当庭调解,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既解开了案件的“法结”,更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今年年初,何某(化名)去世,留下了一栋占地一百多平方米的自建房。由于何某生前未立遗嘱,其配偶田某(化名)及三个成年子女何某甲、何某乙和何某丙等四人就房产继承问题产生了纠纷,何某甲遂诉至法院。

通过与当地村委会干部沟通,法官了解到当事人之间关系一直不错,只是因父亲遗留的房产处于拆迁征收范围,兄弟姐妹之间因利益冲突才起了矛盾。因当事人之间并非积怨已久,法官判断该案存在较大的调解可能,就在开庭前多次致电各当事人,但仍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既然电话调解存在阻碍,法官遂结合村子情况及案件实际调整思路,与双方当事人协商,并征询了村干部的意见,决定将该案的庭审安排在村里进行,以更充分开展调解工作。

“现在开庭!”临时搭建的简易法庭里,国徽高悬,两张方桌拼成了简易审判台。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法官按照审理程序开展庭审。查明基本事实后,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思路,从村子里的变化聊起,引导当事人回忆儿时的经历,感慨父辈的付出和期许,从而让双方重温亲情的美好与珍贵。

经当庭调解,当事人就何某房产继承问题达成了调解,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一揽子解决家庭成员内部矛盾的现场调解是效率更高、效果更好的纠纷化解方式。作为家事法官,我们既要解开案件的‘法结’,更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法官,我儿媳妇跟我儿子离婚后,把孙子带回了老家,一直不给我们看,我儿子还要按月付抚养费吗?” “法官,我爸爸过世后我叔叔一直找我,要分我们家的承包地,因为我们村要拆迁了,这个有道理吗?” “法官,外嫁女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村规民约可以限制吗?”……庭审结束后,前来旁听的村民群众纷纷围住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法律问题咨询。

法官在耐心解答村民提问之余,还讲解了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村民们较关注的法律知识。“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在村里公开审理案件并开展普法宣传,还可以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据介绍,“百花齐放”家事巡回审判这起继承纠纷是花都法院花山法庭作为家事审判专业化法庭审理的众多家事纠纷中的一起,而此次的巡回审判也拉开了花山法庭2023年“百花齐放”家事巡回审判及普法系列活动的序幕。花山法庭正全力打造“花系列”家事审判品牌,“百花齐放”正是家事巡回审判及普法系列活动的品牌。接下来,花山法庭将继续本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和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家事巡回审判及普法宣传,把公平优享的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花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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