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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公示多宗适用经营者集中简易程序的案件,其中一宗为“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城投”)收购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水投”)股权案”。案件公示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0日。
公示的交易概况显示,广州市人民政府将其持有的广州水投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城投。交易前,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水投100%股权,单独控制广州水投。交易后,广州城投持有广州水投100%股权,单独控制广州水投。
上述交易属于“在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情况,因此适用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经营者集中”是指多位经营者之间存在合并;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等情况。一项交易如果构成经营者集中,并达到营业额标准,则必须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提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效能,市场监管总局在2022年8月1日起试点委托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开展部分适用经营者集中简易程序的案件(简称“简易案件”)反垄断审查工作。试点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将部分简易案件委托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查。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受理经营者集中申报并在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意见基础上作出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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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示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0日
联系邮箱:jyzjz@samr.gov.cn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