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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11月30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示省级加氢站建设拟补贴资金安排计划的公告》,拟对东明三路综合能源站、广州市黄埔区东区加氢站项目、广州市黄埔区力康加氢站项目进行资金补贴,三个项目均已验收通过,拟安排补贴资金分别为25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
根据《公告》,经组织项目申报、项目验收等程序,现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广东中恒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雄川氢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2家单位共3个项目列入2022年省级加氢站建设拟补贴资金安排计划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挂网之日起)。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反映。
电子邮件:fgwnyc@gz.gov.cn。
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大院9号楼416室能源处(邮编:510032)。
联系电话:020-83123775。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