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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20日讯(通讯员 沙学祥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谷里交警中队接到一市民报警,称在该中队辖区牛首大道与银杏湖大道路口处,发生一起教练培训车跟一辆电动自行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
图为教练车撞上电动车
接到该警情后,江宁谷里交警中队迅速组织警力前往现场进行处置。民警赶到现场后经了解得知,周某是某驾校教练,他在指导学员驾驶车辆沿银杏湖大道由南向北行驶,在行至牛首大道与银杏湖大道路口右转时,跟一辆直行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上,所幸戴了头盔,但身上有多处擦伤。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同时结合现场监控、行车记录仪,民警依法判定,驾校培训车在右转弯时,没有注意观察到车辆右后方的电动自行车、直接转弯引发事故,教练周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车辆转弯、变道前,一定要仔细观察,做出正确的判断。通过路口时要谨慎,多一份礼让,就多一份安全。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