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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的王某某听说罂粟可以治疗家禽家畜腹泻,获得罂粟种子后,于2020年11月起在自家菜地内进行种植。被公安机关查获时,共种植了罂粟1656株,公安机关依法全部铲除。检察机关考虑到王某某种植罂粟并非为了制造、贩卖毒品,且年事已高,秉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群众因不懂法而触犯法律的行为,依法从宽处理,并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透明办案,对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记者了解到,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针对王某某的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犯罪情节等,引导侦查机关补充品格调查、家庭情况调查、社会危害性调查等证据材料共计10份。经走访调查,发现王某某系文盲,法治意识淡薄,种植罂粟确系为了治疗家禽家畜腹泻,且其还患有哮喘和重度胃炎等疾病,并需照料长期卧病在床的丈夫。王某某所在村委会及村民证实其一贯表现较好、邻里和睦、家庭经济困难。
综合案件事实和证据,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某系初犯、偶犯,种植罂粟植株是为了给家禽家畜治疗腹泻所用,且尚未开始使用,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较小,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加上王某某年龄较大、身体状况不好、家庭经济困难,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为此,检察机关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经过听证,听证员一致同意对王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机关公开听证以网络现场直播方式进行,听证过程中检察人员结合办案充分进行释法说理,加强犯罪预防和教育。不起诉宣告当天,检察机关在王某某所在的村村委会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现场向村民发放禁毒宣传册100份,同步进行禁毒宣传教育,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和犯罪预防作用。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