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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6月14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6月11日晚上9点多,南京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竹山路与金箔路红绿灯处,有两辆机动车发生了碰擦。

接到该警情后,江宁东山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了照相取证,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现场陈述,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据红色小轿车驾驶员刘某介绍,事发时他是一直行驶在最右边车道,并进入右导向车道右转,而黑色小轿车是从左边车道变道过来,导致发生碰撞。对此,黑色小轿车驾驶员秦某则称,自己并没有变道,反而是被刘某撞了,自己无责。

鉴于双方各执一词,且僵持不下,民警决定调取路口监控,还原事故的经过。随后,民警让双方撤离事故现场,恢复交通,约定时间到东山交警中队接受处理。

经调看路面公共视频,秦某所称是因为当时自己走错了路,想右转,结果开到直行车道上去了,于是又想变回右边车道。但从调取的监控视频中可以清晰地看到,秦某其实一直在刘某的车后行驶,可能是觉得刘某开车太慢,秦某从刘某的车后变到中间直行导向车道后,又压实线突然变道,往右转车道内插车行驶,刘某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撞了上去,这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在事实面前,最终秦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车辆在进入导向车道后,就不能跨越白色实线随意变道。即便自己上错了车道,也只能在通过导向车道后,再重新调整路线,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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