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江苏省宿迁市的小甲(未成年人)与朋友们一同前往“爱宠猫咖”(化名)“撸猫”。当小甲摸了猫后,猫咪突然将小甲的手抓伤。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对小甲进行了冲洗处理。次日,小甲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医院就诊,并注射了狂犬疫苗、免疫球蛋白以及破伤风疫苗。之后,小甲的父母找到猫咖,要求猫咖赔偿。

“爱宠猫咖”负责人称,店内的宠物猫都注射过狂犬疫苗,小甲被抓伤后,无需再次接种疫苗;且店内的宠物猫性情温顺,可能是小甲行为不当导致猫产生应激反应,对于小甲受伤,猫咖不存在过错;店内还贴有“发生猫咪伤人,概不负责”的公告。所以,“爱宠猫咖”拒绝了小甲父母的索赔,小甲的父母遂诉至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法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法院认为猫咖没证据证明小甲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还是应当对小甲承担赔偿责任。店里即使已经告知“撸猫”的风险,但在小甲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也不能拒绝赔偿,因此后来法院判猫咖赔偿共计2265元。

策划 陈迪晨

文案 任国勇 张冰晶

摄像 卢婧 牟莹莹(实习)

设计 刘子絮(实习)

剪辑 牟莹莹(实习)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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