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审判工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3月2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江苏法院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破产退出通道,新收实质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企业破产案件6359件,同比增长41.50%,运用破产程序释放沉淀资产3873亿元,安置职工5.74万人,有力促进了经济转型升级。
去年新收破产案件6359件、强制清算案件8062件
2022年,江苏全省法院坚决破除破产申请受理法外门槛,市场主体破产退出通道进一步畅通,新收实质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企业破产案件6359件,同比增长41.50%。全省法院积极探索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退出机制,率先破题空壳企业、失联企业等经营异常企业退出难题,向市场有效释放大量名称资源、监管资源,全省法院新收强制清算案件8062件,同比增长56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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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坚持“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原则,持续加大企业破产挽救力度,审结破产重整、和解案件332件,通过运用破产重整、和解、预重整、预和解等多种机制,帮助南京建工、澄星集团、力信公司等349家企业重获新生。充分发挥破产制度资源要素配置功能,运用破产程序释放沉淀资产3873.43亿元,安置职工5.74万人,盘活土地房产3088.06万平方米,有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在增质提速大幅提升审判效率方面,全省法院审结实质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企业破产案件6356件,同比增长60.79%,破产案件结案率达到68.02%,同比提高11.84个百分点。审结强制清算案件8018件,同比增长617.82%,强制清算案件结案率达到95.97%,同比提高16.75个百分点。
全省法院攻坚克难稳妥清理破产积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省10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已实现清零目标,大部分地区已实现3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数量动态控制在破产案件总量1%以内的目标。
做好企业救治工作,一案化解债务1400亿余元
据介绍,江苏法院在破产审判工作中已以办理效果为导向。对于大型企业,坚持以“推动企业重获新生、兜住兜牢民生底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依法稳妥做好大型企业救治工作。南京破产法庭审结的建工系25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有效化解债务1400亿余元,保留上下游5万余就业岗位,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对于中小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意见,加大破产挽救力度。
在省级层面,进一步优化省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有效发挥组织协调功能。江苏高院与省发改委等七部门建立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机制,进一步支持破产重整、和解企业重建信用、脱困重生;与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等单位推动建立企业破产处置涉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机制,提高破产企业不动产财产处置效率。在财政部门大力支持下,全省企业破产保障经费规模达8718万元,为管理人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多地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就联合打击破产逃废债出台文件,逐步形成打击破产逃废债工作合力,宿迁宿城法院审理的一起破产案件中,相关责任人被以妨害清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力震慑破产逃废债行为。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