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大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2年11月7日起,有序恢复各类车驾管窗口业务办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恢复车管所、违法处理站现场办理车驾管业务。
二、恢复全县机动车驾驶人所有考试工作。
三、恢复全县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检测机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机动车便民登记站)现场办理业务。
四、倡导通过互联网办理车驾管业务。
目前我县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时期,按照“网上办、不见面;非必须、不现场”的原则,提倡广大群众选择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n.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等网上服务渠道咨询、办理相关业务,尽量减少“面对面”办事,最大限度降低接触、流动性传播风险。
五、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1、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车驾管业务,建议错峰出行,就近办理。办理业务需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提供48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限流管理和戴口罩、测温、扫码(陕西健康码场所码和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防疫措施。
2、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应遵循“一事一人”的办事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
3、进入业务区办理业务时,按照顺序依次排队,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业务办结后立即离开办公场所,不许聚集和逗留。因疫情防控需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0913-3251219进行咨询。
大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