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印发执行,要求优化性别平等就业环境,完善促进妇女生育的政策,为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或再就业提供支持。
《西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要求,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目标任务纳入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部门专项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同部署、同落实,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妇女。
优化性别平等就业环境
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依法惩处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在的就业歧视行为。
促进城乡妇女、女大学生就业创业
为女性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投融资渠道等方面的资讯与指导,完善促进女性创业的制度环境。加大帮扶力度,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实现就业。扶持妇女手工艺品产业的发展,促进妇女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女性科研人员投身科技创业,支持农村妇女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
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拓宽女大学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鼓励女大学生到基层、中小微企业和新经济领域就业。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女大学生实施就业帮扶。
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
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指导用人单位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执法措施。
完善促进妇女生育的政策,为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或再就业提供支持
高校、研究机构等用人单位探索设立女性科研人员的生育后科研回归基金。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推动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需要建立女职工哺乳室、孕妇休息室等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