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事关婚姻关系保护和婚姻家庭制度巩固。与新生儿出生登记、户籍注册、子女入学等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日前,当事人李静(化名)和她以“冒名”身份生活了21年的丈夫,终于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结婚登记。


【资料图】

检察官走访调查案件情况

错误的婚姻登记难撤销

21年前,已怀有身孕的李静因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法领取结婚证,便偷偷拿了堂姐的户口簿,随后用堂姐身份和男友领取了结婚证。同年11月女儿出生后,李静用“结婚证”顺利为女儿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

“为什么我的出生证明上母亲信息不是妈妈的名字?”面对女儿不止一次的询问,李静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每次见到堂姐,都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眼看女儿慢慢长大,纸终究包不住火,而且自己的生活也受到了很大困扰。经过多次思想斗争后,一天,李静拎着水果来到堂姐家,和她吐露了一直窝在心里的秘密。被蒙在鼓里的堂姐听后大发雷霆,两人的关系从此形同陌路。

2022年4月的一天,李静来到当地民政局,向工作人员坦白了自己的身份,申请撤销这份冒名的婚姻登记。可让李静没有想到的是,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回复:婚姻登记材料齐全、程序合法,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婚姻或无效婚姻情形,民政局无权主动予以撤销。

随后,李静又请求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以此来证明事实真相。公安机关认为该案不构成重婚不涉及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时效已过,也未予受理。

上门求助检察机关解难题

事情顿时陷入僵局。“难道要和丈夫冒名过一辈子?”无奈之下,李静在律师的协助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丹徒区检察院提交了法律监督申请材料。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向民政部门了解相关情况,调取了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时提交的原始资料,并向其邻居及家人进行了案件调查,发现该案属于冒名婚姻登记的情形。民政部门只能撤销法律明文规定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婚姻登记,当事人确实无法通过行政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们将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来办理该案。”在丹徒区检察院组织的案件汇报会上,承办检察官姚磊说。

得到案件受理的消息后,李静内心又重新燃起希望。鉴于案件涉及较为复杂的法律、政策问题,2023年1月,该院邀请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及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等召开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纷纷就该案办理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后,该院立即启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程序。2023年2月7日,民政部门对相关情况核实后,正式依法撤销了李静的结婚登记,并对李静进行了相应的惩戒。在拿到民政部门出具的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后,李静重新领取了属于自己的真正的结婚证,与此同时,也对自己之前冒名他人身份登记结婚的行为表示后悔不已。

检察建议助力构筑

婚姻家庭保护“同心圆”

“检察机关能动履职,针对故意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打通了检察监督与行政衔接的堵点。”“居民个人身份信息受法律保护,案件当事人冒用他人身份办理结婚登记缺乏法律效力,检察院应当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要推进虚假婚姻登记行为综合治理,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为民办实事的温度和力度。”……

来自人大代表的点赞,也促进了此类问题的进一步解决。据了解,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当地民政部门将对辖区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办理结婚登记的行为进行全面筛查,并与检察机关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处置反馈、普法宣传等机制,共同构筑婚姻家庭保护“同心圆”。

通讯员 王运喜 李亚超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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