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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近10年的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商标权纠纷案又有新进展。7月10日,继加多宝凉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收到广东高院关于加多宝与广药集团商标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后,当晚,王老吉母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10日收到广东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7月10日下午,加多宝凉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当日收到广东高院关于加多宝与广药集团商标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认定六(家)加多宝公司共同侵权,判决六(家)加多宝公司赔偿3.17亿元。加多宝表示对此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将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声明“此一审判决不会对加多宝产生任何影响。”
7月10日晚,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600332)也发布公告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10日收到广东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次案件重审判决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此外,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中还发布了案件重审情况:广东高院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再次立案受理本案,并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7 月 4 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一审程序已审理结束。根据广东高院民事判决书,本案的判决结果如下:“一、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 (中国) 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317281957 元;二、驳回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