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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13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李倩) 车辆违停还在网上找攻略,并想当然认为不超过3分钟就不算,在被贴了罚单后,这名车主居然还进行投诉,要求撤销处罚。

近日,市民吴某通过12345投诉交警乱执法,要求撤销对其违停处罚,他认为只停2分钟不算违停。南京高新区交警介入调查发现,旁边就有停车场,对此,吴某解释,因为突然肚子疼,就先将车停在路边了。“我只停了2分钟,之前在网上查过,违停只要不超过3分钟就不算。”吴某表示。可交警调取监控后发现,吴某的车是晚上7点26分违停在义乌小商品城附近,10点37分才离开。

交警告知吴某,天元东路是城市快速通道,禁止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也就是说,把车子停在禁停区域就是违法行为,与违停多长时间没有关系,即使驶入临时停车区域,也要遵循即停即走的原则。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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