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扬子晚报网8月10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杨海) 前不久深夜时分,南京高速一大队交警在沪宁高速马群公安检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棕色尼桑小轿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车辆被拦下后,交警要求驾驶人田某出示证件,此人称未携带驾驶证并向交警提供了身份证件。在交警准备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系统显示田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是无证驾驶。交警在对田某的询问过程中,还闻到其身上有酒味,经呼吸式酒精测试,检测值为18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交警当即带田某去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并带回交警大队醒酒。

经讯问,田某此前在无锡市同朋友一家人吃饭饮酒。当天晚上8点多,田某一行六人同坐一辆车由没喝酒的刘某驾车从无锡出发去往安徽。刘某在开车两个小时左右时,觉得有点疲劳,于是在服务区停车休息。此时,田某自告奋勇要开车,刘某劝了几句喝酒不要开车,但田某没有听从,从服务区开了十多分钟到达沪蓉高速马群公安检查站时,被交警查获。。

通过系统查询并与田某核对,交警竟然发现田某曾于2019年和2020年,因为无证醉驾行为分别被判处拘役两个半月和三个月的处罚,这次是他第三次无证醉驾被查。更离谱的是,田某无证醉酒驾驶还超员,车内有一名孕妇、一名老人和两名儿童。

经检测,田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174.4毫克,确定为醉酒驾驶,等待田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他将面临最高六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

校对 盛媛媛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