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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7月28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张琦民 江鹏飞) 天热了,夜市摊火了,各种饭局也多了起来,喝酒成了常态。一些驾车人休息了几小时就觉得没事了,然后开车上路,殊不知,体内酒精尚未完全代谢,“隔夜酒驾”也因此高发。

前不久清晨5时6分许,南京高速二大队交警在长江二桥收费站对一辆浙C牌照小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李某口中有酒气,便将其带至检查站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经询问,李某前一天中午在老家和朋友一起聚餐时喝了两杯白酒,晚上又喝了两瓶啤酒,睡了一会后跟朋友一起从河南扶沟出发前往常州上班。途中一直是其朋友开的,在曹庄服务区,因为朋友有点累了,李某感觉自己睡了几个小时,已经清醒,就开起了车,没想到体内依然有酒精残留。

无独有偶,7时55分许,交警在收费站对一辆出租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涂某口中有酒气,便将其带至检查站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经询问,涂某前一天晚上喝了四瓶啤酒,当天早上7点起床,以为睡了一整夜觉已经没有影响,就开车从六合前往南站接活,没想到在南京二桥收费站被交警查获。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交警扣留其驾驶证并拖移机动车,等待进一步处理。

前不久凌晨1时许,南京交警高速十一大队警力在沪武高速荷叶山警务站拦下一辆浙J牌照车辆,经检测,驾驶员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达到了饮酒驾驶的标准。经询问,王某称前一天中午在浙江喝了半斤白酒,心想着已经睡了一下午了,肯定没什么事,于是就抱着侥幸心理准备开车回安徽老家。随后,交警依法对其驾驶证进行扣留,告知其15日内到大队接受处理,驾驶员将面临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针对连续查获的“隔夜酒驾”,交警部门表示,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需要一定时间,根据饮酒量、饮酒类型以及每个人体质的不同,酒精完全代谢的时间也不完全相同。交警部门就此提醒,喝酒后最好24小时内不开车。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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