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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7月6日讯(见习记者 赵天 通讯员 蒋文浩)7月4日晚8时许,徐州市交警大队港务区支队民警在辖区设点进行酒驾查处工作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形迹诡异,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在民警上前检查时,驾驶员沈某拒不配合执法,在民警对其询问时不作任何回答。随后,民警将其带回中队核实驾驶人信息。

在民警核对信息时,沈某谎称肚子疼、想上厕所,上完厕所后又称又要喝水,再三拖延不愿配合。最终,在民警的多次劝导下,沈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结果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看到结果后,沈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悔恨泪水夺眶而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所以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驶。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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