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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5月13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杨海) 借了一辆车从苏州来宁,哪知该车被车主加了爆闪灯,夜间一直处于启动状态,结果途中被路过的车友举报,最终被交警拦停。

前不久晚间,南京交警高速一大队接到一名车友报警,这名车友称他在沪蓉高速驾车途中,发现在其车辆后方有一辆车灯光改装爆闪,一直对其进行照射,严重影响行车安全。接警后,交警立即组织警力查找涉事车辆并成功将其拦截。经询问,该车驾驶员葛某称他是借用别人的车辆从苏州到南京,本以为白天就能到,所以就没有检查车辆的灯光是否正常。但是因为路上堵车,一直开车到晚上都没到,当他打开车灯的时候这才发现灯光有问题,但是自己不会关也没询问车主如何关闭爆闪,就这样开了一路,直至被拦下。

最终,交警对驾驶员葛某违反规定安装或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葛某也意识到改装车辆灯光的危害性,表示以后借车前一定会认真检查车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在此,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日常生活中,向亲戚朋友借车时,驾驶员应尽量检查并确认该车的车辆信息及情况,并携带相关证件,以备检查。借车需谨慎,违法要担责!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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