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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3月30日讯 (通讯员 骥景轩 薛飞 记者 王国柱)3月26日上午8时许,靖江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陈先生报警求助称,自己在小区超市里因买鱼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民警史洲铭接警后迅速来到现场。
“警察同志,我刚从这买了一条特价黑鱼,回家后发现金额与重量不相符……”一见到民警,愤怒的陈先生就上前一顿倾诉。经过询问,民警了解到,当天一大早,陈先生来到小区门口的超市买菜,看到店里的黑鱼正在搞特价促销,原价3.5元一斤现在只要2.99元。他合计了一下觉得价格挺划算,便毫不犹豫地买了一条。
回到家后,向来细心的陈先生便将刚买的黑鱼复秤,可一称重却发现黑鱼只有3斤左右。明明记得自己支付了12元钱,按照活动价格算,应该至少有4斤才对,陈先生怀疑超市里的秤有问题。“想通”以后的陈先生火冒三丈,立马带着黑鱼又返回超市讨要说法。
超市老板听说后直呼不可能,“我开超市这么多年了,一直诚信经营,从来都没有人说过我家缺斤少两!”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吵得不可开交。史洲铭连忙安抚住双方的情绪,让两人都冷静下来,随后仔细检查了超市里的电子秤,发现秤并没有问题。“警察同志,我就说我家的秤不可能错,他这样一闹,我以后还怎么做生意?”老板对着民警一顿抱怨。陈先生也不甘示弱,“那我付的钱怎么和重量不对?”
这时,史洲铭拿起陈先生手中拎着的黑鱼袋子仔细查看,一看标签上的价格居然是3.5元每斤,未写优惠价格。民警遂将商品标签拿给老板核对,老板也立马叫来店内员工询问。
原来,收银员在帮陈先生称重时一时忘记黑鱼正在做特价活动,依旧算的老价格。这下真相大白。老板立马诚恳地向陈先生赔礼道歉,主动退还了购买黑鱼的12元钱,并表示将黑鱼送给陈先生,并欢迎他下次再来。陈先生不好意思地摆了摆手,称只要事情搞清楚就行,自己冒冒失失的行为也欠妥当。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向民警表达了谢意。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