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扬子晚报网3月16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夏文娟) 近日,南京汤山交警中队收到市民张师傅的“12345”市民热线投诉,称自己的车停在路边没有动,被别的车撞了,自己反而要承担责任,这是怎么回事呢?

经核实了解,张师傅下班将车辆停放在延祥路路边准备回家,刚走十几米远,突然听到“砰”地一声,张师傅回头一看,一辆电动自行车结结实实的撞在了他的车尾上。后经交警现场勘查,张师傅将车辆停放在路边,占用了非机动车道,影响了电动自行车的正常行驶,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张师傅则表示不解,称自己的车都没动,为什么要担责?

中队交警解释说,张师傅违法停车在先,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路边不可随意停放车辆,要规范的停放在停车位内或者停车场中。张师傅此时意识到违法停车的危害,并表示以后一定把车停到小区内,不能图省事就停在路边。

校对 王菲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