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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3月12日讯(通讯员 扬市监 记者 陈咏)在餐厅就餐结账时,很多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账单上多了一个2元/位的“餐具费”。钱很少,似乎也有收取的理由,多数人并不计较。扬州市市场监管局12日通报一起相关案例,商家因为遇到了“较真”的顾客,被罚款6000元。市场监管部门明确表示,商家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记者了解到,仪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最近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餐厅就餐结账时发现账单上多了一笔2元/位的餐具费,服务员称不能提供免费的餐具。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赶到该餐厅了解情况。只见该店经营场所消毒柜内有部分筷子、碗碟,但这些筷子为员工使用,而碗碟是用于存放店内食材,未发现有可提供给消费者免费使用的餐具。店内发现大量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餐碟,是该店提供给消费者使用的,需收费,收费标准为餐具加调料2元/份。

执法人员在该店内未发现有餐具收费相关提示信息,手机扫码点餐二维码页面内也无餐具收费提示信息。执法人员表示,商家错在未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所提供服务项目。比如可以以海报或字条等形式显著告知消费者。此外只提供收费的消毒餐具,没有免费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供客人选择。该店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数量和规格。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违反相关规定,除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对于这一事件,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餐饮业经营者杜绝捆绑销售和强制交易,消费者如遇到餐馆不提供免费餐具,或没有事先告知买单时强制收费的,记得保留证据,事后可拨打12315投诉。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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