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房屋租赁引发的纠纷源于十年前,历经一审、再审到检察机关抗诉、法院再审改判,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2023年新年过后,申诉人给检察官打来电话:“我的案子终于改判了,这下好了,我老家的房子不会被拍卖了!”

租赁厂房惹纠纷

2012年,从浙江温州到江苏苏州做电镀生意的张龙,看中了李山(化名)的四楼厂房,双方一拍即合,约定租金19万元,一年一付。一年租赁期满后,自2013年开始双方未续签书面租赁合同,但仍维持租赁关系。此外,张龙与李山还一起合作电镀生意,双方存在频繁的交易往来。


【资料图】

2013年11月,李山的厂房因偷排污水被环保部门停业整顿一个月。后来,相关部门与李山协商搬迁厂房。2014年5月24日,李山与张龙签订协议,约定张龙在两个月内将电镀设备搬走,政府对租户搬迁的10万元补偿款归李山所有,张龙与李山的债务一笔勾销。

2014年10月23日,张龙搬走全部设备,他以为和李山的纠葛也到此结束。谁知,2018年9月,他突然接到法院的电话,通知他需要在指定时间去开庭。因为李山向法院起诉,要求张龙支付2012年5月15日至2014年10月23日的租金共计36万元。身在外地的张龙并未在意,直到一审判决生效,法院在执行中查封了他老家的房子后,这才傻了眼。

张龙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被驳回。这时,他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法院的判决是一定会执行的,老家唯一的房产即将被拍卖,怎么办?2021年,他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到底是谁在说谎

“你看,这是我的房租转账记录,可以证明2012年的房租我早就交给李山了。”张龙提供向检察官提供的银行转账记录显示,2012年5月10日,张龙向李山转账20万元。张龙说,20万元里有19万元是房租,还有1万元是水电费。次日,李山也向他出具收据,载明收到房租19万元。

那李山起诉的理由是什么?当检察官就此事向李山询问的时候,他显得非常笃定:“没错,2012年5月9日和10日我分别收到了15万元和20万元两笔款,是张龙用来买材料的,不是租金。因为他做电镀生意没有排污许可证,需要借用我公司抬头的支票去购买生产材料。银行流水显示的金额有很多是材料款。”李山拿出一本账册,翻到其中一页给检察官看:“2012年5月11日,我公司开了35万元的现金支票给张龙用于购买材料,所以这笔钱和房租没有关系。”

案件调查到这里,越来越复杂了,一时陷入真伪不明的状态。

公开听证明真相

由于张龙在一审判决中没有出庭,双方客观上没有就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现在双方各执一词,为了让扑朔迷离的案情逐渐清晰,检察机关决定以公开听证的形式进一步查明真相。

听证会上,听证员问李山:“如果没有收到租金,你为什么要出具收据给张龙?”李山回答:“因为之前做生意我们比较熟了,出于信任,我就先开收据给他,相信他会马上付清,后来我一直向他催讨房租,他以各种理由拖欠。”听证员又问张龙:“你们之间的交易往来除了房租还有材料款,你如何证明2012年5月10日这一笔就是房租呢?”张龙回答:“我从头到尾给李山汇款共计60余万元,因为买材料我以现金支票的方式从他那里取走40余万元,最后剩下的这一笔只能是房租。”

通过双方举证质证、听证员讨论等,检察官对案件有了更加清晰的判断。最终,经过充分研判,检察官认为张龙的陈述更具有可信度。2021年12月9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抗诉。2022年7月27日再审,同年8月8日,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这起跨越了十年的房屋租赁纠纷,终于拨云见日。

通讯员 尤萍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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