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26日从民政部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民政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其中,以“中国”“中华”等命名的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纳入专项整治范围。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建设发展、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重要依托和载体。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黄茹介绍,截至目前,全国37万个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13.1万个。这些分支(代表)机构在协助政府管理、推动学科发展和科技进步、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不可忽视的是,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在设置、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乱象也日益突出。

根据民政部印发的通知,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的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不仅包括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还包括超出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的、以“中心”“联盟”等各类法人组织名称命名的、与非法社会组织存在勾连的等10余种情形。

“目前,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已全面启动。下一步,民政部将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行政约谈、抽查审计、督促指导力度,着力防范化解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风险隐患,真正促进社会团体高质量发展。”黄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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