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调整政策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记者在会上获悉,为更广泛地听取市民对“路段限行”方案的意见建议,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民主性,广州交警自6月6日起至7月6日止,在广州市公安局网站再次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方案与2021年征求意见的原方案相比,有了一些调整:一是在限行范围上,将“中心区域限行”调整为“部分路段限行”,二是在限行时间上,将“全天候限行”调整为“全天、白天、高峰分层次、分时段限行”。
权威解读: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方案相比2021年征求意见的原方案有什么调整,出于什么考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答:方案优化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限行范围上,将“中心区域限行”调整为“部分路段限行”,二是在限行时间上,将“全天候限行”调整为“全天、白天、高峰分层次、分时段限行”。
之所以做出如此调整,主要是根据之前收集的意见:当前,社会各界对限行主要持两种观点:一是认为电动自行车事实上已经成为买菜、接送小孩上学等短途出行的补充,应该通过引导和规范,让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和行人和谐共存;二是认为市中心区早晚高峰交通拥堵、非机动车基础设施不完善、道路资源不均衡,对中心区电动自行车应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
考虑到两种观点都有强烈的呼声,为寻求各方“最大公约数”,在统筹考虑各方群体实际出行需求和差异的基础上,广州交警通过第三方科研机构,对路网结构、道路所在区位和等级功能、人车流量和车速指数、常规公交和地铁覆盖率、非机动车道建设等因素进行分析评估,进一步优化“限行”的具体路段和时段。
限行“路段”分全天、白天和早晚高峰三个层次:
一是在东风路、黄埔大道全天限行,减少对城市交通大动脉运转效率的影响;
二是在“一江两岸”、广州塔以及天河CBD商业中心,琶洲会展中心、白云国际会议中心等区域周边道路白天限行,让散步休闲、观光旅游、商务交流有更优质的体验和感受;
三是在公共交通较为发达的重要主干道实施早晚高峰限行,包括南北向的解放路、天河东路、猎德大道;东西向的天河路、环市路、中山路、临江大道等,希望通过高峰期分流电动自行车,保障主干道交通的正常运行,引导电动自行车短途出行。
以上限行路段有些是全路段限行,有些是部分路段限行,具体以通告为准。此外,广州市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内环路、过江隧道仍按照《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全天限行。
市民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自6月6日起至7月6日止,在广州市公安局网站再次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文件精神,广州市于2021年11月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政策,同时把通行政策从之前的全市行政区域禁行调整为市中心区区域限行,并于同年7月公开征求意见。
考虑到疫情期间部分公共交通暂停服务,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市民出行和送药送餐、保障城市运转的重要交通工具,广州交警一直以审慎的态度研究限行方案的出台实施。为了更加科学、依法决策,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组织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外卖和公交行业等社会各界座谈,并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民意问卷调查,广泛收集各界意见。
自国家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广州交通恢复常态,电动自行车快速增长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限行作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重要一环,广州交警在充分吸收各界意见基础上,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管理经验,立足广州现实情况,进一步形成了中心区“路段限行”方案,目的是引导电动自行车成为短途出行交通工具,作为公共交通的有效补充。
为更广泛地听取市民对“路段限行”方案的意见建议,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民主性,广州交警自6月6日起至7月6日止,在广州市公安局网站再次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信函: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26号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公众意见征集组”收;网页留言:广州市公安局网站/警民互动/“调查征集”栏目(http://gaj.gz.gov.cn/jmhd/dczj/index.html)〕。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将于7月10日在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听证会,诚挚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报名参加,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交警将持续加强对路面交通秩序的管理
当前,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问题是国内部分大城市都面临的一个难题,广州也在不断探索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有效途径。接下来,广州交警将持续加强对路面交通秩序的管理,并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抓紧推进非机动车道、停车充电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减少各类交通工具之间的冲突和交织干扰,同时推动和完善电动自行车改装、超速的治理机制,以及外卖平台企业的监督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治理电动自行车使用乱象。
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离不开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广州交警在此呼吁广大市民,不要驾驶超标、改装电动自行车,拒绝超速、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