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管理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海珠区自2022年11月21日起对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管理:

一、昌岗街道


(资料图)

1.穗花二巷7号。

2.晓港东三马路7、8号。

二、江海街道

1.锦鸿花园(除高风险区外)。

2.新村富文东五巷11号。

3.敦和路235号、239号。

4.金穗雅园(除高风险区外)。

5.金丰UP智谷B3、C5、D栋。

6.金丰花园赤岗路255号,257号1-9层02房、03房。

7.绿茵庭小区(除高风险区外)。

三、瑞宝街道

1.金碧花园二期40、42栋。

2.金碧花园三期60、75、77—79栋。

3.石溪南约东街北69号。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区域范围和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廖靖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