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关于调整黄阁镇及南沙街道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报
(资料图片)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专家组研判,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5日6时起,对黄阁镇及南沙街道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黄阁镇
1.以下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黄阁镇叠翠峰小区一期11栋、12栋。
2.除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的区域外,黄阁镇恢复常态化防控管理。
二、南沙街道
以下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碧桂园天玺湾小区全域(包括碧桂园天玺湾小区天耀二街2号、4号)。
相关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