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关于调整黄阁镇及南沙街道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报


(资料图片)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专家组研判,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5日6时起,对黄阁镇及南沙街道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黄阁镇

1.以下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黄阁镇叠翠峰小区一期11栋、12栋。

2.除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的区域外,黄阁镇恢复常态化防控管理。

二、南沙街道

以下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碧桂园天玺湾小区全域(包括碧桂园天玺湾小区天耀二街2号、4号)。

相关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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