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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17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李倩) 出租车是营运车辆,不仅要将乘客准确送达目的地,还担负着乘客安全的重要职责,出租车驾驶员更应当遵守职业操守,然而,这名“的哥”却酒后驾驶出租车,被查自砸“饭碗”。
前不久晚间,南京高新区中队在新亭路与苗圃路路口设卡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一辆出租车缓慢驶来,驾驶员满脸通红,身上一股酒味,检查时酒精呼气测试棒红灯闪烁,疑似酒驾。面对交警,驾驶员承认酒后驾车,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据了解,出租车驾驶员当晚在朋友家吃晚时喝了几杯白酒,自认为很清醒,离家不远,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刚驶出2分钟就遇到查酒驾。
根据相关规定,交警对这名驾驶员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罚款5000元的处罚。交警提醒:酒后驾驶是大忌,对于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来说,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一旦被发现酒驾违法行为,将面临严厉惩罚。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