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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重要物品

扬子晚报网7月31日讯(通讯员 秦公轩 陈雨柔 记者 陈勇)近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淮海路警务站接到群众曹女士报警求助,称在南京市中山东路新华书店附近捡到一个包,内有公章等重要物品。

接警后,民警联系曹女士前来警务站,经过检查,包内有公司公章、法人章等共5枚印章,此外还有两张现金支票。曹女士称看到包内都是重要物品,于是赶紧报了警。辅警方彬发现包内的公章属于两个公司,于是通过网络查询到这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并联系他们前来警务站领取。

很快,两家公司负责人张先生和刘先生一同来到警务站。张先生称,他与刘先生的公司同在一个办公楼,当天正好都要去银行办理业务,于是他将两家公司的章放在了一个包内,骑共享单车去银行办理业务。当时,张先生将包放在车篓内,因骑得较快,包被颠掉了出来,自己也没有发现。到银行后,张先生发现包不见了,非常着急,于是也报了警。见有热心市民捡到包主动归还,张先生非常感动,他向热心的曹女士和民警连连表示感谢。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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