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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6月25日讯(记者 万凌云 通讯员 郦国平 周偲 邵臻)丹阳一男子为寻求刺激,竟然在派出所门口解手,并让同行人员拍摄视频,随后男子自己将视频上传社交网络。最终,两名男子均因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6月25日,丹阳警方通报了上述案情。
现场
6月24日凌晨5时许,因共同的朋友李某在丹阳市公安局南环路派出所配合调查,男子束某与朋友赵某酒后至该所了解情况。从南环路派出所走出后,束某在派出所大门东边、南环路派出所的标识牌下墙边解手,并让朋友赵某拍摄视频。赵某心领神会,掏出手机开始拍摄。
赵某特意清晰拍摄了派出所门口“公安”“警徽”“police”等标识,再将镜头对准正在解手的束某。其间,赵某让束某对手机镜头“比耶”,束某欣然应允并照做。
随后束某将该段视频发至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及抖音社交账号。仅抖音账号,就有数千人浏览了该视频。面对提醒其行为涉嫌违法的评论,束某不以为意,在评论下回复“不搭噶”、“不怕”等内容,造成恶劣影响。
被抓
6月24日上午,束某及赵某被丹阳市公安局依法传唤。面对询问,束某承认自己知道在公共场所解手是不文明行为,想解手完全可以借用派出所卫生间;并且,交代在派出所门口解手并拍摄视频上传网络纯粹是为了寻求刺激,“让他人觉得自己很厉害”。赵某则交代自己知道迎合束某的想法,拍摄其在派出所门口公然解手的画面是对国家执法部门的挑衅行为。
因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束某被丹阳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拍摄人员赵某则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