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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2月17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杨海 洪滔) 前不久,南京高速一大队交警在沪宁高速马群公安检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白色小车试图闯卡逃避检查,可最终还是被交警拦停。

在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快测时,交警发现这名裴姓男子有饮酒驾驶嫌疑,遂将其带至检查大厅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值为9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经询问,裴某称在盐城老家喝完酒,因为家里发生点事,又与其妻子发生口角,一时赌气不听妻儿劝告,执意酒后驾车,结果在马群公安检查站被交警当场查获。随后,交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血检结果显示裴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86.7毫克,确定为醉驾。裴某不仅要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他的c1驾驶证还将被依法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无独有偶,交警四大队铁骑队员沿平良大街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辆灰色面包车行驶轨迹异常,正当铁骑队员靠近面包车进行盘查时,面包车却突然加速逃离。该车逃窜至附近一涵洞时因车辆爆胎抛锚,驾驶员当即弃车逃离,可还是被交警抓获。经查,该车驾驶员当晚喝了酒,途中因酒劲上头所驾驶的车辆左右摇摆,结果被巡查至此的四大队铁骑队员发现,因害怕被查,遂在发现有交警靠近后选择加速逃离。后经鉴定,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达到122.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他将面临驾驶证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同时也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公安机关将持续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文明出行。亲朋好友间也要相互提醒,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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