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有人遗落黄金项链,有“路人”主动提出愿意平分,不过,最终不但没能分得钱款,自己原本佩戴的金首饰还被骗走了……近日,兴化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拾物平分”的方式诈骗老年人财物的案件,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周某没有工作,后来又迷上了赌博,于是很快就输光了积蓄。手头拮据的他动起了歪脑筋,决定通过从电影里看到的“拾物平分”骗局,来骗取老年人的钱财。周某找到赌博时认识的王某,两人商定由周某扮演“拾物者”,佯装在路边捡到金银首饰,主动要求与受害老人平分,诱骗老人上钩。而王某则扮演路人,接受“拾物平分”的邀请,以迷惑被骗者。


(资料图)

周某和王某带着提前购买的高仿金项链、金手链踏上了“诈骗之旅”。按照事先约定,他们来到菜市场周边的小路搜寻“目标”——佩戴金银首饰的独处老人。很快,他们将目光对准了买菜后回家的老年女性曹某。周某主动出击,快步走到曹某身边,佯装捡起地上的钱包,然后将扮演“路人”的王某和曹某拉到一个隐蔽的角落,主动提出由三人平分财物。周某称,由于项链不好拆分,就按照发票的价格,一人分1万现金。

看着周某手上的金项链和一张3万元的“发票”,曹某没多想就答应了。

因三人身上都没带现金,周某主动提出到附近银行取钱。为了进一步取得曹某的信任,周某将“价值不菲”的金项链交到曹某手中。但他同时称为了防止对方“跑路”,要求曹某将自己身上佩戴的金戒指、金手镯交给“路人”王某保管。

一番“表演”后,周某离开了现场。几分钟后,“路人”王某以“到银行看看有没有取好钱”为由,也离开了现场。

两天后,两人又将目光盯上了在公园散步的其他老年女性。截至案发时,被告人周某伙同王某骗得两个老人金手镯、黄金戒指、黄金项链等物品,价值合计人民币2万余元。

最终,被告人周某因犯诈骗罪,被兴化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王某因尚未归案,将另案进行处置。

法官提醒,“拾物平分”是一种老旧的诈骗手段,并不新鲜,但其抓住了部分老年人防范意识差、贪图小利的心理特性,通过步步设局,最终将被害者引入设计好的圈套。因此,老年人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切不可相信“天上掉馅饼”,以免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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