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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本文图片  杨立文

近日,广西南宁一男子随身携带子弹进站乘车,被南宁铁路公安查获。根据相关规定,该男子因非法携带弹药被行政拘留五日。

2月13日,澎湃新闻从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获悉,2月11日12时18分许,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南宁东站派出所民警接安检员报警称:一名旅客随身携带的粉色行李箱过安检仪时发现一枚子弹。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该男子所携子弹的特征。

民警现场检查发现,该子弹结构完整,底火无击针痕,为未击发实弹。经询问,该男子覃某称,其所携带的子弹为妻子梁某于今年1月26日赠予自己,用于“辟邪”。民警随后向梁某电话了解到,该子弹系20年前朋友赠与,用于“辟邪保平安”,最近才赠予丈夫覃某。

南宁东站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以非法携带弹药,给予覃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同时收缴其携带的子弹一颗。铁路公安提醒市民,子弹属于危险品,明令禁止带入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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