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集资案件,犯罪嫌疑人马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集资金额高达8000万余元。
2011年,初中毕业的马某从东北来吴江闯荡,在江南小镇打拼了八年,2019年开了一家水果店,也算有了自己的事业。马某是典型的东北汉子,豪爽、讲义气,加上勤劳能干,水果店生意做得红红火火,马某顺势推出会员制,吸引了大量顾客办理会员。
“最好的时候,每天流水七八千元。”见水果生意这么好做,马某有了开分店的想法,但苦于资金有限,马某动了向水果店的会员等周边人借钱的心思,每借2万元,承诺月利息800元,靠着借来的资金,第二年马某就开了两家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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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随着水果生意竞争加剧,马某的水果店生意大不如前,他有了转行的想法。马某花大价钱从东北老家请来了烧烤师傅,开起了烧烤店,开烧烤店的本金大部分也是借来的。可烧烤店经营不善,开了小半年就歇业了,并没有赚到钱。马某又转念开起了网络公司,租赁办公楼加装修,花了将近400多万元,当然也是借来的钱。但网络公司没经营多久又陷入了困境,马某的资金开始紧张。由于其资金漏洞越来越大,连前期借款的利息兑付都成了问题,为了维持表面光鲜亮丽的生活,马某开始大大提高利率,继续疯狂对外借款,用借来的钱偿还前面的利息。直至2021年10月份,马某连拆东墙补西墙都无法维持,只能畏罪潜逃。
马某借款的对象大部分都是其水果店、烧烤店的会员、顾客,出借人大多与马某相识,加了马某的微信好友,这也为马某非法集资创造了便利条件。马某经常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关集资信息的动态,如“投多少返多少”。同时为了让集资参与人相信他的实力,马某也经常在微信朋友圈“炫富”,以购买豪车包装自己,经过口口相传,吸引了和马某素不相识的人也来借钱给他。
马某刚开始借款的时候,承诺的是每2万元每月800元利息,折算成年息近50%,远远高于银行存款利率,也远高于本地民间借贷的一般利率,中途又将利率提高到年息60%。最后时刻,马某甚至承诺借款10000元,第二个月连本带利可得20000元,月息高达100%。很多出借人根本没认真想过,马某要经营什么样的生意才能支付这么高的利息,仍不断借钱给马某。
经初步审查,截止2021年10月,马某以承诺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在吴江地区向200余人非法集资,累计集资金额高达8000万余元。上述资金大多被其用在了借新还旧的“套路”中,极少用于正常生产经营。该案目前仍在审查起诉中。
检察官提醒:非法集资是指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虽然马某前期借钱用于正常的生意经营,但他没有经过依法许可,并且采用发微信朋友圈、口口相传等公开宣传手段,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同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他的行为仍属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行为形形色色,并且有些非法集资具有迷惑性、隐蔽性、欺骗性,随着近些年来国家对于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对于网络P2P、网络理财等非法集资行为,人们有了一定的防范意识,但须警惕“身边”的高利诱惑,多想一想这么高的利息,集资人要做什么样的生意才能支付,不要被集资人光鲜亮丽的表象所迷惑。更要警惕,当集资人大幅度提高借款利息时,往往是他们资金链断裂的征兆。
通讯员 许雪卫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