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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月17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宁实) 记者今天采访获悉,南京交警高速十大队对春运以来辖区交通事故进行了分析研判,数据显示追尾事故占比超八成。

高速交警十大队人士举例说,1月13日傍晚5时许,宁合高速侯庄互通附近缓行段,5分钟内连续发生了两起追尾事故,事故原因都是未保持足够的车距、刹车不及。此外,分心驾驶也是追尾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1月10日15时许,宁合高速汤泉互通附近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后车驾驶员称自己走神了,直接撞上了减速的前车。

高速交警介绍说,高速行车对车距有明确要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此外,第八十一条还对特殊情况下的车距进行了规定,像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还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高速交警同时提醒,在高速路旁设置有0m、50m、100m、200m这样的大型绿色距离指示牌,通过这些指示牌驾驶人可以清晰明了地确定与前车的距离。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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