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4月28日,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公布《2023年天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天河区教育局通过天河区政府官方网站“天河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hnet.gov.cn/)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公布内容包括中小学招生报名地段(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
【小学招生】
招生程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5月5日至9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公办小学报名模块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实际居住地地段对口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小学必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网上报名登记有效后,于2023年5月20日至22日,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经公办小学审核并报区教育局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6月19日派发录取通知书。
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无需网上报名,于2023年5月20日至22日,提交佐证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地段对口小学进行现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6月19日派发录取通知书。
天河区积分入学学位申请见《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另行发布)。
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按申请人积分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安排至广州市南国学校港澳子弟班就读,直至小学一年级40人招生计划(含递补生)完成。各申请人需在6月9日9:00至6月12日15:00登录天河区港澳子女入学系统(网址: http://182.92.79.32/tianhe/),填报志愿。6月16日公布录取结果,6月17日各录取学生到录取学校确认学位。
招生地段
学校地段根据地理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并保持相对稳定。学生实际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
公办小学必须按区教育局划定的地段招生。以学校为单位,2023年公办小学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必须控制在5%以下。
安排学位
具有本区户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且学位未被占用的适龄儿童,统称地段生,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居住天河区的其他类别适龄儿童,统称统筹生,学校在保证地段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由区教育局以其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
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以2023年天河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方式入学,按其排名情况安排广州市南国学校港澳子弟班学位,直至小学一年级40人招生计划(含递补生)完成。
不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民办学校学位。
【初中招生】
招生对象
具有天河区户籍的天河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毕业生。以及其他类小学毕业生。
一是返区生,是指户籍在天河区、学籍在天河区外或学籍在广州市内民办小学,需在天河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二是跨地段生,第一类是指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均在天河区,且房产地段对口中学与原毕业小学对口中学不一致,申请回“人户一致”地段所属中学升学的天河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毕业生。第二类是指户籍在广州市内天河区外、学籍在天河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需在天河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三是小学毕业生中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
四是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
五是小学毕业生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
六是符合天河区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不符合以上六类条件,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按其户籍所在地升学办法升学。
招生范围
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地理状况、交通状况、学校规模及布局、招生方式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天河区各公办初中95%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安排学位
具有天河区户籍且在天河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毕业的学生,直升其毕业小学对口中学。
凡属天河区初中招生范围的返区生、跨地段生,经区教育局审核,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按地段对口直升方式升学;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由区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以其在天河区有效期内的房屋备案租赁合同地址为实际居住地,由区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以其在天河区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经区教育局审核公示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或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具体见《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
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以天河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方式入学,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广州市南国学校、广州市第113中学陶育实验学校学位,直至每校40人招生计划完成。
招生方式
天河区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公办初中的招生方式,采用单校划片小学对口直升为主,多校划片电脑派位为补充的方式进行招生。
具有天河区户籍的天河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毕业生,每年4月底前,由毕业小学在广州市学籍系统中验核各毕业生户籍情况,由全区统一招生、免试升入小学对口中学。
凡返区生、跨地段生以及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等需按时、按规提交资料进行审核;不提交资料者,视为放弃天河区升学资格。
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根据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招生计划,按《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
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按申请人排名从高到低顺序,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安排至广州市南国学校、广州市第113中学陶育实验学校就读。每校设置初中一年级40人招生计划。各申请人需在6月9日10:00至6月12日17:00登录天河区港澳子女入学系统(网址: http://182.92.79.32/tianhe/),填报1-2个志愿。6月16日公布录取结果,6月17日各录取学生到录取学校确认学位。
符合天河区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民办中学招生方式录取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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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hnet.gov.cn/gzjg/qzf/qjyj/zsks/content/post_8957553.html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钧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