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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市司法局在溧水区组织召开全市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会议表彰了玄武区梅园新村街道太平门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34个单位为“南京市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参观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9年以来,南京市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提升矛盾纠纷调解率和解决率,压低万人起诉率等工作,不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推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组织机制不断完善。全市目前共有1232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了完善的基层人民调解网络体系。村(社区)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5400余人,其中8人被评为一级调解员、64人被评为二级调解员。各区共开展培训近300场,培训人次近6000人。
品牌效应初步显现,4家个人调解工作室获评江苏省“金牌个人调解工作室”,20家获评南京市“金牌个人调解工作室”。24名村(社区)调解员荣获南京市“先进人民调解员”,其中玄武区新街口街道唱经楼社区舒国英同志荣获南京市“最美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给34个先进单位颁奖
社会成效得到认可,村(社区)共调解矛盾纠纷25万件左右,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推进会现场,与会人员参观了溧水区洪蓝街道西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溧水区柘塘街道荷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溧水区司法局、六合区竹镇司法所、浦口区江浦街道华光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栖霞区龙潭街道长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四家单位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规范化建设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的客观要求。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平安南京建设的重要内容。改善民生福祉、服务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村(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和关键环节,是党委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打造形象好、能力强、工作规范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保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徐庆鹏
校对 盛媛媛